劉夢熊脫罪:最憎梁振英

劉夢熊脫罪:最憎梁振英

【本報訊】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劉夢熊涉油田交易串謀詐騙案,他昨獲陪審團一致裁定三項罪名全部不成立,當庭釋放,其女友聞判後喜極而泣。劉夢熊在庭外說一直抱住「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的心態。對於他另涉發信予特首梁振英叫停廉署調查的妨礙司法公正案,他則沒有回應。他在判決前接受專訪時直言「最憎CY」。
記者:黃幗慧

八人陪審團退庭商議兩日一夜後,昨晚6時25分宣讀裁決。劉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洗黑錢罪均獲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勝訴的他未有申請訟費。一直神情緊張的劉聞判後未有露出笑容,步出犯人欄後與代表律師及支持者相擁。劉離庭時,有親友向他遞上手機,他接過電話後說:「阿媽,你個仔冇事。」
除向親友道謝外,劉特意與外籍主控官區達平握手示好。劉稱脫罪消息一出,收到數十個來自政協及前策發會朋友的恭賀短訊。劉昨獲女朋友何綺雲全程陪伴,她得悉裁決後喜極而泣,對記者提問只笑而不語。劉的弟妹亦激動流淚。劉的兩名女兒昨早一度到庭撐場,但昨晚無現身。

劉夢熊脫罪後表示,打官司期間一直抱住清者自清的心態。何柏佳攝

劉到法院外接受傳媒訪問時,心情較輕鬆,展露笑容。他指裁決反映雙重意義,「判決對於還我清白固然值得高興,彰顯香港司法制度嗰個法治核心價值,更加值得高興」。劉表示一直相信自己清白,「兩年幾以來,一直抱住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清者自清嘅心態」。他亦感謝親友支持,「喺我逆境受委屈時候,對我不離不棄」,又感激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及其律師團隊。離開法院後,他與女友及親友到酒樓慶功。

同案兩被告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成。

同案兩女被告罪成今求情

至於同案次被告女商人翼小紅(45歲)及第三被告東方明珠副財務總監葉瑞娟(45歲),陪審團裁定二人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共六項控罪罪名成立。法官押後至今早聽取辯方求情。
劉夢熊(65歲)與兩名女被告原共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及五項洗黑錢罪。控方案情指,2009年11月中,東方明珠主席黃坤(原名黃煜坤)與劉到美國猶他州實地視察一個油田,黃後來用公司Shiny One Ltd(SOL)名義,以6,000萬美元(約4.65億港元)購買油田。及後黃與次被告分別間接持有SOL的35%及65%股權。
劉在2009年12月獲委任為東方明珠副主席。翌年1月,黃與劉向董事局建議用2.25億美元(約17.4億港元)買上述油田獲批,並以現金及東方明珠股份支付。控方指各被告及黃隱瞞油田真正擁有人身份,訛稱賣家是獨立公司,終令聯交所准許東方明珠發佈收購通函及發行新股集資。
控方稱交易完成後,次被告有份處理詐騙所得的3.9億港元及2.8億股新股,劉亦有份收取集資所發行的1.69億股新股。而第三被告則替黃成立公司持有油田,獲300萬元報酬。劉曾在廉署的錄影會面中指,加入東方明珠只是協助集資,沒參與公司運作。至於黃坤非本案被告。劉與兩名女被告無出庭自辯或傳召證人,但劉呈上多封品格證明信,包括內地結石寶寶之父趙連海稱讚劉是仗義執言大愛之人,前特首曾蔭權則感謝劉是親密戰友。
案件編號:HCCC5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