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時曾因姦成孕的婦人走不出感情和住屋困局,患上抑鬱和邊緣人格障礙,試過自殘以求編配公屋。去年她吞下30粒鎮靜劑想尋死,又以膠袋將熟睡中的7歲兒子笠頭,並以床單綑綁其手腳,幸兒子醒來向母求生,她終臨崖勒馬為子鬆綁,事後被控虐兒。
記者:蔡少玲
現年43歲的被告昨認罪後,裁判官指本案是他處理過最令人傷感的案件之一,直言無法理解被告的感受,但勸告她「你個仔7歲,有無限可能,你有乜權奪去佢嘅生命同權利?」頭髮斑白兼相貌娟好的被告聞言,邊抹淚邊稱是。
被告獲20歲長子陪伴到庭,他在庭外憶述母親曾說一生從未得到男人信任和尊重,但從無提過有輕生之念。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年輕時於內地因姦成孕,後來嫁予港人,至1999年獲准來港,但丈夫爛賭及向她使用暴力,二人2005年分居,其後她與另一男子誕下本案7歲事主。兩年前被告與該男子分手,她為此情緒低落,曾住精神科,情況未見改善。去年7月社工安排事主入住寄養家庭,周末才返回被告住的天台屋劏房。被告因失眠和情緒問題再求醫,獲發鎮靜藥物,卻常不服藥,至去年10月11日案發日已儲起30粒鎮靜劑。
為上公屋自殘雙腿
跟據事主的會面錄影,案發日他於睡夢中突感呼吸不暢,醒來發現被告用膠袋罩着他的頭,並以床單綁起他的手腳,幸膠袋罩得不緊。他向被告表示呼吸不暢,要求鬆綁,被告照做,並大哭說不想做人,想落地獄,事主向她遞上紙巾,安慰一番始入睡,但原來她早已服下30粒藥丸。
翌晨事主還發現被告頭笠膠袋,叫醒她煮早餐,她感頭暈站不穩。案發後,精神科醫生診斷被告患有輕度抑鬱和邊緣人格障礙。
辯方續稱,住屋和生活問題亦對被告構成困擾,她想到以電線綑綁雙腿自殘,令血液循環受阻,以為可以傷殘理由獲編配公屋,結果只令雙腿血腫。裁判官押後下月3日等候精神及心理等報告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