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長面臨紀律聆訊

民航處長面臨紀律聆訊

【本報訊】被立法會帳委會以最嚴厲「痛斥」字眼點名批評的民航處長羅崇文面臨被公務員事務局紀律聆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在立法會承認,未經批准加建1,500平方米面積的民航處新總部工程,確實偏離政府內部程序規定,不排除對行為失當的官員採取紀律行動。
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法會回應帳委會報告書時表示,民航處新總部工程確有處理不當之處,偏離政府內部程序規定,運輸及房屋局正詳細審視民航處處長提交的報告,如事件涉及失當行為,會按照既定程序作出跟進,包括採取適當的行政或紀律行動。對於民航處申請撥款時被指隱瞞資料,政府已發出內部通告,提醒政府部門擬備立法會文件,首要原則是向立法會提供完整準確的資料。

擅增千五平方米工程

帳委會今年2月就審計署揭發耗資20億元的民航處新總部多處違規發表聆訊報告,痛斥羅崇文故意疏忽職守,在未經批准下,於新總部擅自加建1,500平方米、處長辦公室加建淋浴設施,又濫購93部液晶體顯示器。帳委會亦譴責負責工程的建築署對違規視若無睹。
至於民航處另一筆胡塗賬,耗資5億元的新空管系統延遲3年半才能投入運作,令民航處需額外花7,000萬元延長現有舊系統壽命,帳委會已完成聆訊,最快本月內可發表報告,預計羅崇文將再次被點名譴責。現年58歲的羅崇文兩年後便「夠鐘」退休,按照規定,公務員若失職,會由公務員事務局展開紀律聆訊,一般程序可能需時半年至一年。
審計報告過去亦曾引致高官被紀律聆訊。審計署2004年發表報告批評2003年「維港巨星匯」浪費公帑,帳委會聆訊後點名譴責前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失職。公務員事務局其後對盧維思展開紀律聆訊,決定罰款一個月薪金約15萬元。盧不服提司法覆核,法院2008年裁定紀律聆訊對盧維思不公平,判盧勝訴。
■記者麥志榮

民航處新總部混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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