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廖苡安的幹細胞治療在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進行,本港醫院技術上其實也可進行相同治療,惟該治療在本港仍屬臨床試驗階段,大學研究人員每次使用都要經過道德委員會或醫院管治委員會審批。港大教授連祺周指廖的情況不容等候,而深圳手續辦理時間最短,遂決定與該院合作,由港大醫學院專家到深圳負責進行幹細胞工作。
港坊間治療欠規管
在本港進行幹細胞研究的港大心臟內科講座教授謝鴻發表示,一般申請相關治療需時數個月至半年。港大幹細胞及再生醫學研究中心總監李登偉就指,本港擁有掌握幹細胞技術的醫學或科學人員,亦有可進行幹細胞提取及培植的實驗室設備,但需按病人病況決定在哪裏進行治療。李指除造血幹細胞外,本港現時有不同研究人員,為脊髓損傷、骨科及心臟科等病人進行幹細胞治療,這些人員本身有其專業紀律規範,加上治療前要經過審批,一般問題不大。雖然本港大學進行幹細胞治療受嚴格規管,惟法例並未管控坊間治療。2010年,曾有私家醫生為病人進行注射兔幹細胞的試驗性治療,引起爭議,但該醫生未因事件受懲處。
■記者陳凱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