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不滿同居女友的5歲兒子取去家中神枱上蘋果讓狗隻玩,盛怒下先後以藤條打男童手掌共300下,令男童須留院12日。他昨承認兩項虐兒罪後,主任裁判官吳蕙芳直言「大人你打我十下都痛喇」,並斥責「你做人繼父唔係做到咁呀?」促他應將心比己,與男童改善關係。
記者:林綺琪
現年37歲的被告並非案中男童的生父。辯方透露男童現居於寄養家庭。辯方指被告曾任散工,女友去年誕下女兒後患上產後抑鬱,故他在數個月前辭職陪伴女友,現依靠綜援維生。
拿神枱蘋果給狗玩
被告一家對神枱甚為重視,是次因為他認為男童撒謊,一時衝動下犯案,又自言不懂教小孩。
吳官聞言即問被告:「你咩阿爸嚟?你做人繼父唔係做到咁呀?」吳官指男童僅5歲,「細蚊仔都講大話㗎喇」,着被告應將心比己,「你試吓佢(男童)阿媽打你前妻個女得唔得吖」。被告承諾會與男童改善關係。
男童表示不喜歡被告,與他關係亦不佳。今年3月某日,被告從父親口中得悉,男童取去家中神枱上的蘋果供狗隻玩耍。被告就此質問男童,但男童聲稱是小狗自己取去蘋果,因被告一家十分重視神枱,故被告非常生氣,遂取來藤條打男童右手掌150下。兩天後,被告再問男童,男童仍堅稱自己無辜,被告再打其左手掌150下。
須邊捱打邊數次數
童母親其後發現男童傷勢,即告知社工並報警。男童送院治療,證實他雙手手腕有瘀傷、左手腕發腫、左手手指出血及腫痛,留院12日後出院。
被告於4月1日被捕,警誡下稱男童過往已十分頑皮,又不時偷去家中東西。他過往從未打過男童,是次只因太憤怒遂連同之前的事件一併懲罰。
男童在錄影會面中亦指,他清楚記得其左右手各被打了150下,因為被告着他要數着自己被打多少下。被告獲准保釋至6月15日,等候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案件編號:FLCC19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