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月Apple Watch在港開售翌日,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漢圖走私128隻Apple Watch及iPhone等總值近60萬的電子產品返回內地時被捕,解釋要送禮給內地生意夥伴。他昨於粉嶺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指走私手機及電子錶的罪行十分猖獗,判他即時監禁4個月,並充公所有電子產品。
女被告獲撤控
被告任洪剛(34歲)及女子彭曉妹(45歲)原各被控一項企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罪,任認罪後,彭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辯方指,任在內地經營手機銷售公司,在香港亦有經營同類生意。
上月25日晚上近11時,彭駕私家車載被告經落馬洲關口,聲稱沒有物品需要報關。但海關關員搜查下,在被告的行李箱及背包內發現128隻Apple Watch、26部iPhone及4部三星手機,總值59.5萬元。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他承認所有物品均是他在旺角購得,彭並不知情。
案件編號:FLCC2100/15
■記者林綺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