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問題未解決,隨時淪為慢速城際直通車。建制派接連吹風為港府獻計,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建議由中央授權港府處理邊檢執法問題後;身兼港區人大的新民黨田北辰昨指可由中央授權本港執法機關執行內地法律,由港方人員同時負責兩檢。民主黨涂謹申認為值得研究;公民黨郭榮鏗則指不應為一條鐵路扭曲《基本法》。
記者:鄭啟源
梁愛詩上周建議參考西部通道做法,引用《基本法》20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享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以解決一地兩檢問題,毋須改動《基本法》附表三,但未有提出具體做法。
田北辰昨接受電台訪問時再拋出新方案,建議同時引用《基本法》第18條及20條,並修改《基本法》附件三,先證明入境內地安排屬國防事務,再由中央授權本港執法機構,容許港方執法人員代替內地出入境部門,執行內地邊檢法律,在香港為旅客同時兩檢辦理內地的出入境手續,「至少唔係中央官員在港執法」。田續稱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是工程核心,絕不能爛尾,否則會令高鐵淪為「高速低能」。但田承認上述方案只是他「天馬行空」想法,問題涉及國家及內地公安部會否放權,特區政府又是否願意接手。
泛民對建議有分歧
泛民則對有關建議有分歧。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估計一地兩檢涉及最少5條法律,若有關法律可透過加入基本法附件三形式在港實施,將來中央可用同樣方式將國安法引入香港,絕不能接受。他又質疑,香港刑事條例及程序與內地不同,香港執法人員是否懂得執行內地法例,「與其要扭曲基本法,應該考慮有冇其他方法,唔應該為一條鐵路,破壞一國兩制」。
民主黨涂謹申則認為,由港方執法人員同時兩檢值得研究,又認為方案比修改《基本法》,容許內地執法人員在港執法,導致高度自治受損的做法為佳。他指,港方執法人員獲授權範圍應盡量狹窄,不應包括拘捕權,如乘客是內地通緝犯,應在列車駛進內地後由內地人員拘捕。
他補充,方案仍有大量問題需解決,只是方向比其他建議值得探討,又相信一地兩檢問題可透過本地立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