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財委會去年6月審議東北發展前期撥款,反對撥款的坪輋村村民張貴財疑未有理會立法會保安員警告,在立法會停車場簷篷頂部掛上標語,在地面協助的社運人士周諾恆被指向曾任警員的保安員「批踭」傷胸。然而,保安員的醫療報告指他胸部沒受傷,卻紀錄他曾向醫生表示事發時已胸痛兩日。
記者:戴國輝
人稱財哥的被告張貴財(48歲)及周諾恆(30歲)各否認一項違反行政指令未有遵守秩序罪,周另否認一項襲擊立法會人員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立法會高級保安助理梅國泰供稱去年6月13日,張貴財站在立法會停車場閘位附近的簷篷頂及向下放繩,吸引其他示威者聚集將標語綁在繩上,讓張拉繩再懸掛。
梅認為張造成混亂,亦擔心張及他人的安全,用揚聲器向張警告三次,要求他立即下來。張沒有理會,終掛上「寸土必爭」等四條標語。他後來向警員說:「我犯法但我無罪」。
曾任職警界17年、聲稱遇襲的立法會保安助理韋家強則憶述,張在簷篷頂出沒時,他與周諾恆在簷篷底。周企圖將標語綁在繩上,韋緊抓標語與周糾纏,其間被周用左手肘撞胸三至四次。
影片拍不到遇襲情況
控方在庭上播放數段影片,但拍不到韋遇襲情況。韋強調感到周有意向他「批踭」,認為事件並非意外造成。韋當晚送院,醫療報告僅指他右前臂有紅斑,及左前臂上有輕微擦傷,沒提及胸口受傷。辯方更引述韋的醫生報告,指韋見醫生時稱胸口已痛了兩日,辯方問韋是否曾對醫生這樣說,他回答「冇」及「唔同意」。
此外,辯方又引述韋在書面供詞指,遭周撞胸口五、六次,說法跟庭上口供有出入,他解釋書面供詞是在事發五天後錄取,「𠵱家記憶比較模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34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