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劉夢熊(圖)涉串謀詐騙案,法官昨開始引導陪審團時指,若認為被告劉夢熊及翼小紅在交易中有詐騙東方明珠股東,才能裁定洗黑錢罪成,因涉案黑錢皆來自詐騙交易。而洗黑錢控罪的定罪關鍵,在於三名被告是否明知金錢及股份為詐騙相關的犯案得益。預計陪審團今日會退庭商議。
強調黃坤非被告
法官彭寶琴表示,陪審團應先考慮案中收購美國油田的交易,有否涉及串謀詐騙,若認為有詐騙成份,則再判斷每名被告是否有參與詐騙。
彭官續指三名被告皆無出庭作供,劉夢熊曾呈上其做善事及獲嘉許的文件以證擁有良好品格。
彭官又提醒陪審團,庭上證供雖多次提及東方明珠主席黃煜坤(又稱黃坤),但黃並非本案被告,陪審團不應揣測此安排的原因。彭官今早會繼續引導陪審團。
本案被告劉夢熊(64歲)、翼小紅(44歲)及東方明珠副財務總監葉瑞娟(45歲)分別被控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共七項罪名。控罪指三人於2009年12月至2011年5月間作虛假陳述,詐騙聯交所及股東。
案件編號:HCCC561/13
■記者樊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