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丁屋政策改革,多年來只聞樓梯響。思匯政策研究所去年訪問約1,200名公眾人士及與丁屋政策有直接關係者,推斷潛在丁屋申請約有逾9萬宗,涉12平方公里土地,即近5個長洲大小。學者建議政府應馬上檢討政策,長遠為新界制訂全面發展計劃。
記者:佘錦洪
思匯去年10月至今年1月以兩輪電話調查方式,成功訪問627名公眾人士,及606名與丁屋政策有直接關係者,包括有權提出申請者、與有丁權者同住或非同住家庭成員、居於香港者及住在村屋的非原居民。
撇除非原居民,以調查所得丁權比例及全港約240萬個住戶作推算,保守估計現時約有85,600至91,700個合資格丁屋申請者,與發展局2011年指只接獲1萬宗申請有巨大差異。
學者促禁制轉售
若以每間村屋佔地約700百呎計算,連道路、屋宇間距及泊車空間等面積,預計約需11至12平方公里土地才可滿足需求,相等於近5個長洲大小,或耗盡現有空置的鄉村式發展土地。
調查指65%受訪公眾人士贊成應改變丁屋政策,直接持有丁權者贊成率只有17%;整體贊成比例則為63%。超過80%公眾人士關心政策令新界缺乏規劃及僭建執法不公,約70%人對村民轉售丁屋予外人圖利及歧視女性或非原居民表示關注。
負責調查的香港過渡期研究計劃主任戴高禮指結果顯示主流意見要改變政策,「鄉議局不能再說所有新界人反對」。他建議政府應馬上檢討丁屋政策,在民意支持下向鄉村利益集團施壓,並慎重考慮就丁屋轉售頒佈禁制令。
發展局回覆稱,根據地政總署數字,目前正處理小型屋宇建屋申請有8,424宗,有待處理則有4,059宗,惟因合資格原居民是否申請視乎個人意願,無法估計尚未提交申請數字。發展局指政府認同需檢討小型屋宇政策,但問題複雜,會小心研究每一項建議及繼續與各界溝通。
俗稱丁屋政策的新界小型屋宇政策始於1972年,70年代港英政府要發展新界,宣佈年滿18歲的男丁香港居民,一人可申請一次在認可範圍興建丁屋,毋須向政府繳付地價,每幢丁屋最高三層、每層面積不逾700平方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