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杯水車薪

學者︰杯水車薪

【本報訊】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CPF)容許供款人將部份供款用作購置組屋,香港積金局2011年曾探討可否參考新加坡做法,當時局方認為CPF屬多用途社會儲蓄制度,有別於強積金只有退休儲蓄單一目的,而且當地的僱員、僱主供款比率一般佔入息36%,遠高於香港10%,最終決定擱置。
中大經濟系副教授莊太量認為,強積金供款只5%,若用於置業可謂杯水車薪。因為適用人數應不多,35歲以下想置業者的強積金戶口又未必有十多萬元,多數要靠父母資助。以上車盤300萬元為例,效果只等如金管局將最低按揭成數由四成減至三成半;若想買600萬至700萬元單位,「都唔差在呢十幾萬」。若實施便需制訂很多新規定防濫用等,行政成本會很高。積金局前諮詢委員會委員勞聯主席吳慧儀稱,以往討論主要憂慮用於置業違背保障退休原意。據她了解,年輕勞工階層較認同可用作置業,但年紀大些則較着重退休保障。
■記者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