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慈善基金終極上訴明頒結果

華懋慈善基金終極上訴明頒結果

【本報訊】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留下830億元遺產,引發華懋慈善基金與律政司就基金是遺產受益人還是信託人展開訟訴,基金不服被裁定為信託人而上訴至終審法院。法院明日會頒下終極上訴結果,基金若反敗為勝,將可自行決定如何運用巨額遺產。
本案源於龔如心在2007年逝世後,其遺囑鬧出雙胞疑雲。以龔家為首的華懋慈善基金依賴龔如心在2002年所立遺囑,與聲稱手持龔如心2006年遺囑的商人陳振聰展開爭產官司。
原審法官林文瀚於2010年裁定龔如心2002年所立的遺囑,符合她以遺產行善的一貫心願,是有效的最後遺囑,判基金勝訴,林官更同時指2006年遺囑屬偽造。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事後曾揚言「天地有正氣」。陳振聰不服結果提出上訴但被判敗訴,至2011年10月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亦被駁回。
惟律政司於2012年5月出手,以慈善事務守護者身份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釐清基金是否遺產的唯一受益人或是以信託形式持有,以及遺產是否作慈善用途等重要法律問題。

倘勝訴可自決運用龔遺產

前年,高院裁定基金只是遺產信託人而非受益人,如何使用遺產須受約束和監管,必須按照遺囑執行,利用遺產進行慈善項目。但基金認為法庭錯誤詮釋遺囑內容,包括遺產撥歸基金的意思,以及遺囑中沒有訂明基金必須全數用於慈善用途,故提出上訴。
上訴庭去年判基金敗訴,維持基金僅屬信託人的裁決,並提及龔如心的遺囑內有「必須」及「確保」等命令式字眼,要基金按她的說話行事。
代表基金的大狀上月則在終審法院重申,基金是遺產受益人,可自行決定如何運用龔如心的遺產,又指龔在遺囑內提到希望由聯合國秘書長、中國總理及香港特首組成管理機構只是門面工夫,並不實際。律政司代表在聆訊中透露基金現欠債2億元,若基金獲裁定為遺產受益人,一旦基金欠債清盤,遺產會遭債主吞噬。
案件編號:FACV9/14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