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星者促修例並禁售

觀星者促修例並禁售

【本報訊】現時本港對激光筆並無嚴格監管,主要靠海關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來監控,但現行法例並無列明激光筆的最高功率上限,成為監管漏洞。香港天文學會成員余惠俊指,用於觀星的激光筆只有20毫瓦功率,對市面功率達5,000毫瓦,足以射盲眼的高危激光筆感到震驚,呼籲海關修訂法例,堵塞漏洞。
常於夜間觀星的余惠俊指,自己會購買數十元一支、功率20毫瓦的激光筆觀星,他指這款激光筆射程已有2公里,射上天空可清晰辨認星座,相反5,000毫瓦激光筆威力太強,若射向天,擔心影響航道,妨礙飛行安全。
香港大學電子電機工程學系副教授張星煒指亦會用激光筆輔助教學,他指教學用激光筆通常只有5至10毫瓦功率,超過100毫瓦的激光筆威力極強,可以影響視力,應該禁售,更何況是5,000毫瓦的激光筆。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