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控方第二名證人聖保祿醫院護士陳曉玲(譯音),昨晨就病人B情況作供。她指,被告醫生張啟旋在進行麻醉程度測試時,徒手以左手拇指及食指,從病人左乳房下方外側位向上搣了約10下,病人指沒感覺後,張欲換右邊測試,她主動要求負責餘下程序,直言想保護病人,「如果我係個女patient,我會唔想個麻醉醫生掂我個胸部」。
陳作供時坦言,對嬰兒出生後張表示要測試麻醉程度感奇怪,並曾提出疑問。測試時病人手術袍從下被揭起,露出左乳房,張沒戴手套,徒手在病人左乳下側向上搣,每隔兩厘米搣一下,直至腋下及上臂,共搣了約10下。其間他以廣東話問病人有否感到被觸摸及是否感到痛楚,操普通話的病人指沒感覺。
張稱漏麻醉藥故須測試
她續稱,張接着想測試右邊身,但她主動要求「等我嚟」,控方問其原因,她回應「為咗保護病人,所以話我去做」。她遂揭開病人手術袍一角,以手按其腋下及上臂內側,當時張在旁監督。完成後張才向她解釋,進行脊髓麻醉時有部份「heavy marcaine(麻醉藥)漏咗出嚟」,故要進行測試。手術後她即向上級匯報,翌日再向醫院提交書面報告。
辯方律師多番質疑陳證供準確性,指她無麻醉專業資格,何以在手術時反問專科醫生做法。陳稱曾修讀麻醉護士課並及格,曾參與2,500宗手術,未見過麻醉師在嬰兒出生後做同類測試;按其經驗,病人在手術中反映有痛楚,麻醉師才會測試,但不會觸碰胸部。
■記者伍雅謙、嚴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