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撞港鐵閘督察脫罪

涉撞港鐵閘督察脫罪

【本報訊】曾控告上司性騷擾的環保署高級督察胡德仁,涉嫌不入車票「撞閘」進入港鐵已付費區域,被女職員當場截獲,審訊後被判罰款。他不服定罪,昨到高院上訴,指裁判官不公平,包括因他形容女職員作證時「𧄌𧄌脷」,便斥責他侮辱證人,逼他道歉。
法官判胡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並指「𧄌𧄌脷」不是粗口,胡不是有心侮辱,批評裁判官「無畀你解釋,就監你道歉先」。
年約49歲的胡德仁勝訴後,兼獲上訴堂費1萬5千多元。沒有律師代表的胡在庭外說,因本案尋求法律意見,另花了6萬多元,批評港鐵一方不肯付款,但為免要花錢評估訟費,放棄追討。
胡德仁被控於2010年6月2日,在港鐵黃大仙站犯案,去年1月被暫委特委裁判官洪浩基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罰款1,500元。
案件編號:HCMA343/14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