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大常委會公佈的《國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審議稿,兩度提及香港,多位建制派先後開腔「消毒」,稱國安法並非針對香港,但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則認為,有關舉措明顯是一種政治態度,旨在向香港施壓。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前天強調,國安法並非要箝制或壓迫香港,籲港人毋須憂慮;委員譚惠珠亦堅稱,國安法的目標並非香港。但陳文敏昨天接受電台訪問時卻指,國安法兩度提及香港,或因中央擔心香港出現的某些行為,現有法例無法禁止,欲藉此給予香港壓力。他強調,不同意《基本法》23條未立法,等於國家安全沒有保障。
對23條立法有保留
陳文敏早前曾指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建議將國安法以附件形式納入《基本法》或有可能違反《基本法》,因為《基本法》23條訂明由香港自行立法,排除直接引入內地法律。
他昨天重申,至今對應否為23條立法仍然有保留,因為至今依舊無人能夠說明,有哪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香港現有法例禁止不了。
■記者許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