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營業代表涉嫌向正在踢球的9歲男童表示其父欠債,要帶他見母親,結果將他帶到大圍某單位綑綁及禁錮,男童母親其後收到電話,要求她交出250萬元贖金。警方以綁架罪拘控營業代表,控方昨指他已遭男童在認人手續認出,控方需時進行科學鑑證及等候律政司指示,須還柙他至下月22日再訊。
36歲被告陳英豪昨由囚車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被控一項綁架罪,暫時毋須答辯,控罪指他於今年3月13日於九龍某足球場以欺詐方式禁錮男童X,並以釋放X為條件索取贖金。
控方指案情嚴重證據充份,被告警誡下有招認,他亦知道X及其家人的住址,擔心他會騷擾他們,故反對他保釋。被告沒有保釋申請,聆訊押後至下月22日,其間他須還押監房候訊。
案件編號:KCCC915/15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