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比電影荒謬(時事評論員 馮志豪) - 馮志豪

警方比電影荒謬
(時事評論員 馮志豪) - 馮志豪

「居然屈一個盲人,偷睇國防機密咁過份。」常以為周星馳電影是無厘頭的人,其實他的電影往往就是反映了時代的荒唐。
早前美林邨七旬翁被殺一案,警方高調拘捕並落案控告一名30歲智障及患自閉症的男子,可是到臨上庭的一刻撤銷暫緩控罪。警察在是次案件的調查,實在可以與周星馳電影的名句呼應。
如事主兄長所言,我們不是要求給予智障人士多一點法律特權,而是希望執法機構能對已知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士進行偵訊時,能按照有關部門指引行事。可是警方屢屢視指引為無物,在兩年前已經有一宗警察機動部隊警員在葵涌截查一名中度智障男子,因無法溝通而將其羈押,其後更準備將他視為非法入境者遣返內地,幸得一名較高級的警務人員生疑而重新處理。當時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在回覆立法會時信誓旦旦表示所有前線人員均已接受處理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訓練,並強調警務人員能專業地處理及調查每一宗案件。
言猶在耳,今次的錯誤拘捕,可見警方未有根據有關指引行事,根據《警察通例》及相關指引,在接見任何懷疑或已知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士及錄取口供時,不論其涉嫌犯罪與否,均需安排一名合適的成人在場,如家人或社工,案件主管更可向社署的臨床心理學家尋求協助,以便為這名人士進行錄影會面。可是據事主家人所說,警方曾在無其他人士在場下錄取口供,在錄影中顯示出事主鸚鵡學舌式的典型智障人士的表現,即無意識的重複問題句末字眼,就算警方未被告知事主是智障人士,但在錄取口供時有如斯的回應,理應已經起疑及重新調查。
況且,家人已經力證事主在事發時身處屯門的院舍,而警方表示周六及日未能聯絡院舍職員,因此未能確認有關不在場證據,其實院舍是全天候二十四小時運作,實在無理由聯絡不上,更何況警員在往院舍取證後,仍然落案起訴事主謀殺,實在令人不得不懷疑案件主管的荒謬。
所以不要以為電影胡說八道,世界上真的有如此光怪陸離之事,我們盡見警方漠視規則指引,更甚的是錯了不敢承認和道歉,可見政府執法部門的無恥,試問我們還怎對警方有信心?

馮志豪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