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襲警案陳白山稱遭20警圍毆

金鐘襲警案
陳白山稱遭20警圍毆

【本報訊】佔領中環行動秘書義工陳玉峰胞弟陳白山被指去年佔領運動第二天,於深夜在金鐘龍和道先投訴警方停車沒熄匙,繼而揮拳擊中警長胸口,又揚言「用刀隊你都得」,最後被制服,被控以襲警等罪昨受審。辯方反稱陳不但沒襲警,更無故遭近20警員圍毆15至20分鐘,相片顯示眼及鼻樑等多個位置均有瘀傷。
24歲被告陳白山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襲警和未按規定出示身份證共兩罪。他在事後驗傷證實左眼和眼眶、鼻樑、胸口和右邊頭部均有觸痛及瘀傷;而報稱遇襲的警長黃樂則胸骨和胸壁有觸痛和瘀傷。

陳被裁定表證成立

駐守西九龍機動部隊的黃樂供稱,去年9月29日佔中發生翌日,他奉命到龍和道東行線候命負責人群管制。晚上11時許,他看到被告與5名男子自國際金融中心方向走向天馬公園方向,途經高級督察甄瀚揚身邊講了幾句話。
黃後來帶被告到一旁,被告投訴他們停泊路旁的警車沒熄匙,黃解釋「緊急車輛執法期間有豁免」,但被告突情緒激動,斥責「你識好X多嘢呀?你哋啲公安,無恥!」黃不想再被罵遂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被告卻出右拳打向他胸口,還稱「用刀隊你都得」,黃遂大叫「有刀」,並與兩下屬按住被告在鐵絲網上,成功制服他,不過事後並無在被告身上搜出刀。
黃接受盤問時否認曾無故問陳「你係咪咁X堅持」,亦否認在場近20名警員不由分說對陳拳打腳踢15至20分鐘。黃稱陳曾用腳撐鐵絲網,但反被他和同僚壓得更實,可能因而造成傷勢。裁判官裁定陳表證成立,聆訊今續,由於被告違反本案保釋條件未有依時報到,審訊期間須還柙。
案件編號:ESCC875/15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