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調解計劃長期推行

電訊調解計劃長期推行

【本報訊】電訊商服務合約經常引起爭議,通訊事務管理局3年前試推業界自願計劃,安排獨立調解中心,處理電訊商與消費者的電話合約糾紛。通訊局指,兩年試驗期內,有357宗受理個案得以解決,涉及金額由300元至15萬元不等,當局決定將計劃轉為長期性質,每年撥款150萬至200萬元資助調解中心運作。
通訊辦市場及競爭科主管楊敬恆表示,計賬爭議長期佔投訴首三甲,去年通訊辦共接獲3,427宗涉電訊商投訴,約31%涉計賬爭議,服務質素投訴佔33%,合約爭議佔17%。他指,實施調解計劃後,由通訊業聯會成立的調解中心,共處理357宗個案,大多涉手提電話漫遊及本地流動數據收費爭拗,平均每宗個案涉款4,100元。
消費者要參與調解服務,涉及賬單必須屬個人或住宅電訊服務合約,所涉金額不少於300元,且與電訊商談判已陷僵局,消費者仍需支付100元。
■記者鄭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