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涉輸送利益台北廉政委:馬英九移送法務部

大巨蛋案涉輸送利益
台北廉政委:
馬英九移送法務部

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昨公佈「大巨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案調查報告,指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及前財政局長李述德,涉嫌違法向承建商輸送利益,建議將兩人送法務部處置,並請立法院審議是否對馬彈劾。總統府斥台北市刻意陷人於罪。

台北市大巨蛋工程因爭議不斷,柯文哲上任台北市長後,委託北市廉政委員會立案查處。有關調查報告昨出爐,報告中有關馬英九部份指,2004年台北市政府與承建商遠雄集團議約時,時任市長的馬英九雖非議約主談人,卻於同年9月20日與遠雄董事長趙藤雄私下會談;而項目甄選委員會至少有10票是馬欽點,可見馬充份掌握人事,與其所稱「不親自參與」不符。

還有一年任期的馬英九,將難逃官司纏身的命運。台灣《蘋果日報》

總統府斥刻意陷人於罪

報告指,按規定該項目為BOT(民間興建營運後移交政府)模式,但承建商仍要向當局交權利金,當初估算本案每年平均收入20億新台幣(下同,約5億港元)以上,計50年經營權共有1,200多億(約303億港元),但最終政府的權利金為零,顯然有向承建商遠雄集團輸送利益之嫌。
報告指,馬英九及時任財政局長李述德(項目具體談判人)兩人任內涉嫌違法向遠雄輸送利益事實明確,建議移送特偵組立案偵察;並應移請立法院審議,決定是否對馬進行彈劾。但昨午台北市廉委決定建議將馬、李兩人移送法務部偵辦。法務部昨回應稱收到後再做處理。台北廉委鄭文龍強調指,本案遠雄集團獲利1,169億元(約295億港元),但北市政府卻拿零元,「這是非常重大違法圖利案」。
總統府昨強烈駁斥有關報告,轉述馬表示「強烈遺憾」,強調他任台北市長時所作所為全是依法行政,為台北市民福祉着想,從不曾向任何廠商輸送利益。發言人稱當年馬與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會面是公開的,絕非密會,更無密約,北市廉政委的指控是「先射箭再畫靶」,刻意陷人於罪。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斥柯文哲搞政治鬥爭「令人不齒」。

由馬英九拍板的大巨蛋,被指涉利益輸送。
台灣《蘋果日報》

台北市廉政委員鄭文龍,解說大巨蛋調查報告。台灣《蘋果日報》

柯文哲稱近日將結束包括大巨蛋在內的多宗大案。台灣《蘋果日報》

馬有豁免權 卸任才追究

李述德斥北市廉政會是「政治辦案,充當柯文哲的政治打手」。趙藤雄也表示望檢調及特偵組快點介入,還他清白,若有違法他願碎屍萬段,否則死不瞑目。台灣法律界人士指,如法務部立案偵辦,須等馬卸任後才能對馬採取動作;而一旦圖利罪成,刑期為五年以上,但刑責多寡要視法官如何取證認定。
台北大巨蛋是台灣重點文化體育基礎項目,原定為台灣主辦2017年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主場,後因爆質量、環保及安全等問題,柯文哲上任後宣佈取消主場資格,且要討論「拆不拆」的問題。
台灣《蘋果日報》

報告提出十大問題

1)馬英九與承建商負責人趙藤雄密會後,市政府權利金變0元,明顯向承建商輸送利益
2)合約刪除對承建商不利條文,準巨蛋附屬事業虧損時可用巨蛋營運收入填補
3)放棄政府在一旦出現施工嚴重落後或品質問題時,要強制接管營運的權力
4)市府同意承建商可轉讓、出租巨蛋資產,違反法律規定
5)大巨蛋計劃原無住宅項目,但「9.20」馬、趙密會後,承建商可蓋商務住宅
6)甄審委員會接受承建商宴請,與承建商有290萬新台幣(約73萬港元)金錢往來
7)承建商遠雄涉嫌關說收買,影響甄審委更換協力廠商
8)建築師徐少游、羅興華參與市府先期工作,又違法擔任協力廠商,明顯違規
9)承建商少報樓面面積,市府排除其他投標者
10)市府枉顧飛航安全限制,主動配合承建商向民航局申請放寬航高限制
資料來源:台北市廉政委調查報告

大巨蛋事件簿

上世紀90年代初
李登輝時代開始醞釀建大型室內運動場
2002年
台北市政府確定地址成立籌備處,決定招商作業,謂之「大巨蛋」
2004年
馬英九任市長期間決定採用民間興建營運後移交(BOT)模式招標
2006年
馬英九與「遠雄股份公司」董事長趙藤雄代表簽約,興建大巨蛋
2010年
方案通過台北市設計審議,2011年6月取得建築執照並完成融資
2012年
大巨蛋動工,原擬2014年6月30日前完工啟用,因結構問題延後至2015年底
2014年
工程因環保等原因引發團體聯盟抗爭,雙方多次衝突,一度暫停施工
2014年6月
有團體舉報大巨蛋自招標起即涉貪腐,官員接受建築商飲宴及賄賂等
2014年底
柯文哲接任市長後聘廉政委員調查;宣告原定在大巨蛋舉辦2017大運會改址
2015年5月8日
台北廉政委員會宣告,本案圖利嚴重,建議將馬英九及時任財政局長李述德移送法務部處置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