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網( http://www.npc.gov.cn)前日公佈新國安法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審議稿)》),向公眾進行為期一個月的諮詢。儘管內地媒體上月已詳列國安任務清單,但首次全文公佈的草案仍隱藏針對香港的撒手鐧,一是特別指明香港、澳門要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二是特別指明港澳台同胞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這是中國制訂的法律首次列明香港和港人的法律責任,已違背《基本法》規定,直接把國安這把刀架在港人頸上。而新國安法明定堅持中共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無異於綁架香港人,強迫香港人愛黨愛社會主義。
去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反間諜法》,取代1993年2月開始實施的《國家安全法》。而新版《國家安全法》則在去年12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至上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四次會議,審議新國安法草案。內地媒體當時曾廣泛報道新增的國安任務、條款,包括新增維護國家網絡空間主權規定,新增金融安全、糧食安全條款,在文化安全中新增「防範和抵禦不良文化的滲透」規定等。當時未見有提及香港的條文,未知是當局有意低調推進,還是人大常委審議後新增。
直接侵犯香港立法權
新國安法草案第11條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第36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這是中國制訂的全國性法律首次指名道姓要香港承擔義務和責任,違背香港《基本法》第18條有關全國性法律除列於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實施的規定,也是直接侵犯香港的立法權。
《基本法》附件三,即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已作過三次修訂,但主要是以新通過的法律取代過往的政府決議或命令,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國旗法》、《國徽法》及領海法、大陸架法等,有別於新國安法草案公然破壞《基本法》原則、公然閹割《基本法》。新國安法一旦通過、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好大機會把它加到《基本法》附件三,或者作為香港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依據,讓某些親共人士一逞把國安法引入香港之願。
港人被迫守黨的機密
同樣需要關注的是,新國安法草案在強化黨國一體問題上也有新的表述,新增內容包括第4條規定:「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領導。」第13條規定:「國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換句話說,在保密問題上,黨的機密就是國家機密,甚至於貪官的秘密就是國家秘密。香港人被迫保守國家機密、維護國家安全,實質上是保守黨的機密、維護黨的安全。一如在特首普選問題上,北京初初強調特首候選人要愛國愛港,至近日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已明言候選人不能反共,即必須愛黨。
由於新國安法涉及國防、外交、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廣泛領域,一旦涉及香港的條款生效,先例一開,日後相關法例勢必依樣畫葫蘆,蠶食香港《基本法》的小憲法地位,直接摧毀香港的法律制度,其破壞力比把國安這把刀架在港人頸上更恐怖。尤為無奈的是,雖然新國安法草案有一個月的公眾諮詢期,但一來有多少港人會關心並提出反對?二來以中共的習性,草案一如8.31決定是「不可撼動的」。香港人除了眼光光望住這把刀斬落來,還有甚麼辦法?有網民上月在「百度知道」中提問:「國家安全法草案出台,香港怎麼辦?」有網民戲言:「李嘉誠已作示範:脫中入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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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