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稱香港天空之鏡大概於去年被發現,有指過去10年未見海事處維修該處路面,為何會突然「毀鏡」呢?
擅入禁區可判監
有影友估計是越來越多人前往,但影相之餘更燒烤,甚至搞事,影響裝卸區運作。其實,裝卸區一直嚴禁閒雜人等內進,此趟再鋪平路面似要令影友死心。
海事處一直於裝卸區入口貼有告示,註明只限從事起卸工作人員進入,任何人擅自進入被發現而無法作出合理解釋,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當局上月底再貼出新告示,補充解釋當初是基於安全理由,才有此禁令。發言人回應本報稱,無關的市民進入可能妨礙區內運作,也可能影響安全,職員會經常巡邏,勸喻他們離開。
有影友網上留言稱,可能「玩得太揚」,「初初我哋只影日落,見落大雨就去影,到現在日頭都去倒水來影」;有人更在該處燒烤、爬吊機車,甚至放火燒裝貨物用的膠板,最近連遊客也前往。據稱職員向上頭匯報,令海事處作出修路決定。
本港也有其他可拍攝到天空倒影的地方,包括流浮山下白泥、流水響水塘、中大新亞書院學生宿舍的合一亭等。
■記者倪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