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評】
早前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說,一國兩制有一國兩制的規矩。按法治社會,規矩就是《基本法》,但人治國家,規矩就是人說了算,今天一個規矩,明天一個規矩,無法無天。最新選特首的規矩,是董建華說的「不要反共」「反共出唔到(閘)」。但這個規矩在《基本法》中是不存在的。而且出不出到閘,不是由1,200個提名委員決定的嗎?董伯揭穿了:提名委員會也是中共黨的橡皮圖章。
反共有言論上反,有行動上反,還有武裝暴力去反。香港人的反只是言論反而已。鄧小平在1984年10月3日講香港回歸問題時說:「可以罵共產黨……因為共產黨是罵不倒的」。因此言論反共除了不違《基本法》外,也不違鄧祖師爺的訓示。
梁愛詩被問到何謂反共時說,反共並不符合國家憲法。中共國的憲法有列明是共產黨領導,但也列明有言論自由。言論反共,不涉行動,應是憲法保障的權利。當然,在中共國,憲法列明的人民權利也是空的,掌權者說的就是法就是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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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