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去年求婚後補買戒指,偕未婚妻行經旺角鳩嗚現場,卻被警長指控漠視勸告停在馬路中心,遭拘控阻差辦公,餐廳主任被指企圖拉走青年時拳打警長,同樣被捕。兩人前日受審前將網上片段呈交控方,控方經一夜考慮後昨指因出現新證據,覆檢後決定撤控。
記者:戴國輝
青年翁健詠(25歲)在庭外質疑警員有否認真受過專業訓練,直言事件令他對警員的觀感「差咗」。餐廳主任李展雄(29歲)批評警方「亂拉人,又唔知邊個打邊個」,認為警方浪費他的時間及金錢。
控方原指控翁於去年12月1日,在旺角通菜街及亞皆老街交界以慢速過馬路,並漠視警長蘇長安的勸告下停在馬路中間約10秒,警長遂以阻差辦公罪拘捕他。李當時在翁身旁,出手拉住翁,並連打警長胸口四下,被拘控襲警。兩人否認控罪,案件原定前日開審,但兩人呈上網上片段,以證事實與控方所指不符。片段顯示頭戴紅色帽的翁與大批人士橫過馬路,沒在馬路停留,前方亦沒阻礙物。兩人昨指事發時警長雖身處現場,但沒勸告翁,翁被捕時,李不在其身旁,而李被捕時,翁同樣不在其旁,二人是分開被捕。
兩被告獲訟費
控方前日看過辯方提供的片段後要求將案押後,至昨日在庭上表示由於出現新證據,覆檢後決定撤控。由當值律師代表的兩名被告各獲500元訟費。
翁在庭外表示,案發當晚偕未婚妻到旺角補買戒指,在現場過馬路時無故被捕。他強調自己並沒政治立場,平日不太關心政治,當日純屬路過現場卻無辜被拘控,感到委屈及有壓力。猶幸未婚妻在翁被捕後不斷上網搜索,花數小時看過數百段片段終在YouTube尋獲可證清白的片段,令他在最後關頭獲撤控。被問及如何向未婚妻致謝,翁即說:「我私底下同佢講。」至於李則直認是黃絲,當日到場是為保護示威者及女性。他憶述事發時突然有警員從兩邊進逼,他與另外兩至三人跌倒地上,其間聽到有警員說:「拉呢個,拉一兩個。」
案件編號:KCCC116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