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信泰富(現稱中信股份)於2008年炒燶累計外匯期權合約(Accumulator),虧蝕百多億元,導致警方商罪科介入調查,撿走數以十萬頁計文件。事隔6年,中信泰富昨在上訴庭要求取回當中數以千份計文件,指涉及法律專業特權。
有關訴訟早於2010年展開,高院審視了1,469份從電腦硬碟打印出來的文件副本,以及183個信封內的數千份文件,並於2011年裁定大部份文件或涉串謀詐騙等罪行,不能解封發還,又按一宗英國案例裁定集團法律部以外的員工與法律顧問溝通的文件,不受特權保障。
鑑於律政司保留刑事檢控權利,中信泰富決定繼續早於2012年提出的上訴。代表律師在庭上指,有關英國案例對特權涵蓋的範圍作了狹義的解釋,不應引用。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ACV7/12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