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兩年前被揭其家族在新界東北發展區囤地,有利益衝突之嫌。廉署近日通知報案人指已諮詢律政司意見,上月底經由譚惠珠任主席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同意,決定不再調查。據悉陳雖涉沒向行會申報,但未有明顯證據顯示他利用職權而直接得到金錢利益故甩難。廉署、律政司都不評論此案,但各界認為事涉重大公眾利益,律政司應公開相關法律理據。
記者:馬志剛
立法會前議員譚香文昨早在facebook公開廉署的信件,廉署在信中表示已諮詢過律政司的法律意見,並已在上月29日向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匯報,「經審議後,委員會同意廉署已完成其職權範圍內所能跟進的工作,不會作進一步調查」。譚留言諷指「恭喜陳茂波,你甩難了」,認為事件明顯涉及利益衝突,不滿廉署調查兩年後說「無事」,她說廉署無交代終止調查原因,令人質疑是否官官相衞。
「佢點可能一無所知?」
廉署確認信件真確,但拒評論案件。據了解,廉署是循事件有否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方向調查,按廉署權限,只負責查明陳茂波有否行賄或利用其職權,令家族成員在囤地事件中得到明顯金錢利益,最終無證據顯示陳觸及這兩項行為。
廉署前調查主任、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也曾到廉署舉報。他上周已接到廉署口頭通知有關結果。林認為今次事件涉重大公眾利益,律政司應參考2012年行政會議前成員林奮強被指偷步賣樓事件的做法,公佈不起訴的詳盡法律理據。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也認同指,陳茂波是政府高官,公眾有知情權更深入了解事件。
林卓廷重申,陳在1994年負責洽購農地,1996年曾代表公司收租,非常清楚農地的位置;2008至2013年間,新界東北的規劃範圍曾作4次修改,每次修訂其農地都在發展區內,「佢點可能對發展一無所知?」林質疑陳一直知情卻未有按照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申報家族持有地皮利益,是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各界促公開不起訴理據
立法會議員葉國謙認為,廉署並非放生陳茂波,而是還他清白。古洞發展關注組主席李肇華回應指,陳囤地的時間正值「無煙城」發展計劃,至後來「誤打誤撞」做了局長,認為他錯在主導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時,沒向公眾公佈其囤地的事實。陳茂波昨透過發言人表示不作回應。此外,今次亦是身兼人大代表與民建聯黨員的「梁粉」譚惠珠,獲委任為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後,處理首宗涉及梁班子的敏感案件。消息指,此案調查兩年以來,廉署每六星期向該委員會匯報,橫跨施祖祥、譚惠珠兩任主席,譚只就此案開過兩次會議。
各界要求律政司公開不作起訴陳的理據。律政司回覆指,已向廉署提供法律意見,現階段不宜作進一步評論,無正面回應會否公開有關法律理據。資料顯示,2012年屬行會非官守成員的林奮強被質疑利用職權之便,知悉政府即將推出冷卻樓市措施,提早賣樓獲利。律政司當時罕有發表聲明,詳列不起訴林的依據,包括林氏夫婦在2012年6月初在市場放售物業,政府在8月底才討論相關事宜,而證據亦顯示林太無提供秘密佣金,故不建議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