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綁架案六名內地疑犯,一人在港就逮、五人內地落網,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大律師及涂謹申律師均指,由於香港與內地至今仍未簽訂逃犯引渡協議,料內地被捕五名綁架集團成員難以送返本港受審,兩人都認為案件可能會「一案兩審」,即是由香港與內地法院各自審訊不同疑犯。
警方消息亦指相信內地被捕疑犯由內地審理的機會較高,香港警方稍後會派出警官到內地接觸五名被捕綁架集團成員,看對方是否自願落口供。
涂謹申指,綁架案在香港發生,本來香港理應有司法管轄權,但內地亦可能以疑犯涉嫌在中國境內策劃綁架,又或指他們涉藏械、接贓等而作出刑事檢控。雖然六名疑犯同樣涉綁架,但若疑犯在香港受審,罪成最高只會判終身監禁;但同一罪名若在內地罪成則可判死刑。
死刑致談判陷僵局
中港移交逃犯問題惹關注,源於1996年的李澤鉅被綁架案及1998年德福五屍命案,綁架案主犯「大富豪」張子強及五屍命案主犯李育輝,犯案後逃往內地後均被公安拘捕。雖然犯案地在香港,但兩罪犯最終均在內地法院受審及被判死刑,引起公眾對司法管轄權的關注。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表示,中港移交逃犯協議談判了近20年也沒有結果,情況並不理想,葉國謙希望最終能達成協議,法律界稱談判陷僵局的一個主因是香港無死刑、內地卻有死刑。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