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
現時電視和電台均禁止播放政治廣告,但同時卻必須免費播放政府的宣傳廣告(API)。規管電視方面,《廣播條例》訂明,「持牌人不得將任何屬宗教或政治性質或關於任何工業糾紛的廣告納入在其服務」。《電台業務守則 — 廣告標準》則規管電台,「除非得到通訊局事先批准,否則不得播放有政治色彩的廣告」。
政府曾解釋,訂立上述條文是為了避免較富裕的團體或人士藉其財力優勢,透過電視或電台廣告推廣其政治立場。而當局透過電視、電台宣傳政改方案而被質疑是政治廣告,已非首次。2010年時任特首曾蔭權舉行政改「起錨」宣傳,當局合共花費公帑330萬元於電視台及電台進行宣傳,當時政府回應外界質疑,強調起錨廣告只是宣傳政府政策,非政治廣告。
■記者姚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