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說,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人必定是自己做了侮辱自己的行為,其他人才會侮辱他。
今天社會辱警之風四起,校園樂隊高唱「X你老母死差佬」,警署門外有人噴字「警渣」;為何人要辱警?是否警察做了自辱的行為,然後人民才有了辱警的依據?
到今天,警察仍未起訴「暗角打鑊」的七警;同一時間大批雨傘運動的示威者,卻不停「預約拘捕」和檢控上庭。
但最後不是證據不足,無條件獲釋;便是上到法庭,發現檢控理據牽強、為告而告。
警方是紀律部隊,知法執法,有權有責,偏偏自甘墮落,說「警察也有權採取不合作態度」,認人的時候拒絕睜開眼睛讓人辨認身份。
嗚呼!這應該是黑社會古惑仔才有的「玩嘢」態度,今天警察自己破壞規矩,還要洋洋自得,覺得耍了小聰明,成功保護了伙計不被檢控。身為警察一哥恬不知恥,振振有詞「議員被拘都不合作啦」。
警察和古惑仔最大分別,便是警察有紀律,一哥帶頭破壞,警察和古惑仔又有何分別?市民豈能不說一聲「死差佬」?
警方為求檢控雨傘運動人士,不惜歪曲事實。
之前警察曾控告一名學生「襲警」,結果發現,原來是警察自己情緒失控,從後推撞學生。打人者惡人先告狀,法官批評警察口供不誠實有違操守。
那邊廂,港台和無綫記者,採訪雨傘運動期間,被市民毆打,全港市民都看見了無綫電視的記者被人強搶攝錄機甚至拉扯領帶幾至窒息。如此證據昭彰,警方反而以「證據不足,不提起訴」結案。
為告黃絲,沒有證據也可以創造證據;為保藍絲,有證據也可以逍遙法外。至此,市民豈能不高呼一句「警渣」?
所謂辱警,自取其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