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2010年首次向外捐器官

港2010年首次向外捐器官

【早有先例】
香港將人體器官捐贈到海外進行移植手術早有先例。2010年本港一名AB血型的女子在車禍後身亡,其家人捐出她的腎臟及肝臟,腎臟移植給本港病人;但當時本港沒有AB血型病人輪候換肝,加上1999年台灣曾將未能使用的屍肝轉交本港,救回一名肝衰竭的士司機,於是瑪麗醫院將屍肝轉送台灣,延續一名女子生命。

效法台灣

1999年台灣高雄長庚醫院一名軍人車禍死亡,家屬捐出肝臟。左肝移植給台灣一名女孩,右肝越洋捐給瑪麗醫院,為一名肝衰竭的51歲男的士司機進行移植手術。受惠男子換肝後活多12年至63歲死亡。
2010年本港一名約60歲婦人車禍後死亡,家人捐出她肝及腎臟。她是AB血型,但當時輪候換肝的病人沒有AB血型;加上香港曾獲台灣高雄長庚醫院轉交屍肝救回病人,故瑪麗醫院聯絡高雄長庚醫院轉移屍肝,以免浪費肝臟。
瑪麗醫院醫生取出該婦人的肝臟後,將屍肝放入當年長庚醫院運送屍肝來港的藍色保冷箱,由救護車送到機場交給長庚醫院醫護人員帶返台。該屍肝移植給台灣一名等候換肝一年的女子。該次是香港首次將人體器官捐贈至海外。
■記者陳沛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