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一口氣鎗決六名毒販。其中兩個是澳洲公民。由於國家身份,比第三世界其他國籍都高一籌,所以這兩個「澳洲人」──一個叫安德魯陳,是華裔;另一個叫蘇庫馬蘭,父母來自斯里蘭卡,鎗斃之前,澳洲總理和外長,都拚命營救。兩名死囚,做了國際明星。
在監獄十年,尋級上訴,據說兩死囚已經真正改變了,成為好人。一個做了佈道家和監獄名嘴,另一個做了畫家。兩人的善良品格,令監獄長也高叫「鎗下留人」。送上刑場,連警衞和獄卒都流淚。
澳洲總理和外長,拚命求情,以澳洲的西方耶教文明講懺悔和寬恕,兩人已經完全悔改,而且做了真正的好人。這個世界,好人越來越少,現印尼要處決,是殺害了兩個好人。
但印尼總統不是這樣看:以後怎樣變好,也改不了當初運毒的罪實。執行死刑,是懲處罪行,維持法治。
澳洲政府反駁:審訊期間,主審「法官」曾私下向被告律師提出:只要付十三萬美元,就可以逃過死刑。兩名被告想付錢,哪知談到一半,「上面」壓下來的「政治任務」:非判死刑不可,不准用錢換命──既然連法官也貪污,何來法治?
然而印尼說:是澳洲的聯邦警方主動通知:這兩個澳洲公民潛逃進印尼交收毒品,我才抓人的,澳洲十分清楚:在印尼販毒,必判死刑。不是我印尼判他倆死刑,是澳洲警方想借刀殺人,要這兩人死。我現在聽你的話,照辦了,你卻罵我野蠻,澳洲佔取道德高地,虛偽的是你,澳洲才不要臉。
兩國罵戰,罕見的精采:政治、法理、人道、邏輯、交纏在一起,誰是誰非,要由哲學家來判斷。只是,這個世界早已沒有了哲學家。
如果你問我,我認為這兩人還是應該執行。為什麼呢?雖然不太人道,這一生,做得到澳洲公民,已是三生修來的福。澳洲藍天白雲、空氣清新、食物健康潔淨、國民善良有禮。尤其這個安德魯陳,種裔為中國人,不,華人,入籍澳洲,形同已經永遠脫離餓鬼道,做了天堂人。天堂有路不走,卻去第三世界販毒,雖已悔改,這種頭大沒腦的八十後,卻是蠢人,這個世界蠢人太多,蠢人比壞人更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