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76歲老翁與患「漸凍人症」的妻子,撫養獨子成為室內設計師。老翁稱與妻兩年前應兒子要求在報稅文件上簽署,其後卻接獲房委會通知要收回居住的公屋單位,始揭發所簽實是兒子申請購買置安心計劃單位的綠表。老翁要求房協及房委會撤銷收樓及撤銷執行買賣單位協議決定,但遭拒絕,他遂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尋求推翻當局決定。
記者:蔡曉楓
申請人秦世華於入稟狀指自己雙眼有嚴重白內障,他與患有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俗稱漸凍人症)的66歲妻子及33歲室內設計師兒子秦國棟,一家三口居於荃灣石圍角邨一單位超過30年,秦世華是單位的戶主。
2013年1月18日,兒子要求父母簽署一些文件,並訛稱是申請父母免稅額的報稅文件,由於秦世華視力甚差,以為兒子為他們利益着想,兩夫婦於是在文件上簽署。
子向父索「擺酒錢」置業
同年年中,兒子向秦世華表示須為年底在酒店結婚擺酒籌措金錢,秦世華於是給予兒子12萬元。按土地註冊處資料,兒子於2013年5月10日以317萬元購入青衣綠悠雅苑一單位。
去年5月,秦世華收到房委會來信通知兒子已購入綠悠雅苑單位,因此秦世華夫婦須在收樓後的60日內遷出,他立即到房署了解事件,才知悉當日簽署的不是報稅文件,而是一份購買綠悠雅苑單位的綠表,他並認為兒子聲稱缺錢擺酒屬假,他相信兒子將該12萬元用來置業。秦世華為此向兒子問罪,但兒子堅拒為誤導他們簽下綠表一事道歉,並且拒絕撤銷購買綠悠雅苑的申請。
提覆核求推翻收樓決定
入稟狀續指,秦世華其後找到涉案綠表、購買綠悠雅苑的印花證明書及買賣協議書等文件。他於今年初發出律師信予兩名答辯人房協及房委會,講述自己及妻子的病況,指受兒子誤導才簽署涉案文件,希望當局撤銷收樓決定及撤銷綠悠雅苑的買賣協議。但當局分別於今年4月8日及4月16日回信,拒絕秦世華的要求,堅持要他交出公屋單位。
秦世華認為當局的決定不合理及有濫用職權之嫌,遂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其決定,要求法庭聲明房協應撤銷綠悠雅苑的買賣協議及房委會不應要他交出公屋單位,並要求暫緩交出單位直至覆核有結果為止。
據秦國棟介紹自己的網頁資料顯示,他於2006年畢業於台灣華梵大學建築系,2010年留學荷蘭取得碩士資格,他又指自己的室內設計作品曾獲外國雜誌刊載。而另一篇網上文章則圖文並茂介紹秦國棟於去年將樓齡超過30年、面積341呎的涉案公屋單位大改造,他花費9萬元作全屋翻新裝修,並解釋如何利用弧形及通花的牆身間隔客飯廳,以增加空間感及增強採光。
案件編號:HCAL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