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LV對旗下格仔圖案專利權極為重視,不時為此興訟控告別人侵權。香港一間髮型屋就曾因在店內擺放一張啡色格仔圖案的圓凳及洗頭椅而捱告,收到LV發出的律師信,要求店東賠償及登報道歉。
要求賠償2.5萬元
香港一名陳姓髮型師,2012年在筲箕灣開設髮型屋,詎料翌年收到LV發出的律師信,指店內的圓凳及洗頭椅侵犯LV的格仔圖案商標,要求他賠償2.5萬港元,並簽妥承諾書及登報道歉。儘管LV其後將賠償金額減半,但陳先生依然拒絕,表示寧願結業,也不願向LV賠錢。
LV的行徑引起社會關注,事件經發酵後,LV態度軟化,主動與髮型屋和解,最終更決定撤銷索償。本報記者昨日嘗試聯絡陳先生,但礙於他的髮型屋已結業,加上電話聯絡不到,所以無法得知他對LV今次失去格仔圖案專利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