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踢保安 許智峯脫襲擊罪

涉踢保安 許智峯脫襲擊罪

【本報訊】民主黨中西區區議員許智峯去年為抗議區議會黑箱審批宣傳《基本法》撥款,在秘書處外靜坐多日,其後圖進入民政處辦公室,卻被指踢傷兩名保安員。裁判官昨裁決時直指許當日非自衞,但不排除他在混亂間誤傷保安員,裁定許兩項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或失平衡誤傷事主

32歲的許智峯獲判無罪後在庭外稱,案發當日僅與保安員發生輕微衝突,卻演變成一宗政治檢控,令他由原告變被告,顯示梁振英政府濫用公權力起訴政治異見者,無所不用其極,幸好法庭還他公道。
許又批評以往區議會制度程序不公義,連他在議會內投反對票也不行,惟有在議會外抗爭,但今次聆訊帶來改變,他得悉南區及北區區議會最新規定,日後處理涉及公帑撥款申請,利益衝突的議員需申報及避席,別於申報後可投票的慣例,許認為這提高監察力。
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黃士翔認為控方證人誠實可靠,又謂秘書處屬民政事務處範圍,被告當日明知不准入內,保安員亦有權用適當武力阻止他,被告所為實非自衞。
然而,裁判官翻看控方呈堂有關去年4月3日的三段錄影片段,發現當時情況混亂,被告與兩名受傷保安員距離很近,兩人緊按被告雙腳,被告身後沒有他人扶持,不排除他在容易失平衡的情況下,非自願地雙腳弄傷保安員腹部及手指,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ESCC4099/14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