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傭是另類家暴(中大亞太研究所副研究員 李子樂) - 李子樂

虐傭是另類家暴
(中大亞太研究所副研究員 李子樂) - 李子樂

近年外傭被虐的個案屢見不鮮,當中絕少數個案能像印傭Erwiana受虐案一樣引起廣泛關注。在過去本港外傭權益運動中,一般把外傭問題納入整體海外勞工權益的主調討論。不過若換個角度看,我們其實可以把虐傭放到家庭暴力的論述中思考。
有人可能馬上質問:外傭來港打工而已,不是僱主家庭內成員,我這樣說豈不是把僱主的家庭強加於外傭身上(硬說成她受到「家人」虐待)?從本地家庭角度看,無論這是不是僱主或外傭的主觀意願,外傭確實在「家」中。強制與僱主同住的安排下,對外傭的掣肘非單是在身體上和空間上被困,而且也意味着外傭被納入同一住戶裏,實際上就是與僱主家庭一起居住及分享生活所需。在傳統家庭式小生意打工的留宿夥計,相信遇上老闆家庭上出了甚麼問題時,難以獨善其身。更何況外傭不論在住宿上和工作性質均屬於僱主家庭生活圈之內。

僱主外傭強弱懸殊

許多虐傭案與其他家暴案其中的一個相似地方是,起初施虐者與受害者在「家」中相處通常相安無事,並沒有甚麼先兆可言,但其後施虐者往往遇到突發情緒失控的情況而出現暴力行為。正如Erwiana受虐案中,女僱主被指施虐時的「凶器」大都是隨手取得的家居用品,似乎事前未有經過思考計劃,動手打人乃因情緒失控所為(當然不能因此為其暴力行為辯護)。
家暴問題上,尤以婦女、兒童和老人最易受到傷害。過往有些受情緒問題困擾的媽媽動手打孩子,而現在家中多了一位地位卑微、更脆弱的外傭,則可能越來越多時候令外傭成為首當其衝的發洩對象。
外傭跟其他家暴受害者一樣,難以脫離家暴的受虐關係。受害者一方面財政、社交等方面長期被隔離,孤立無助,另一方面也主觀認為情況會慢慢改善。但這樣隨日子過去,施虐者也許只會變本加厲,控制慾越來越強,情緒失控的情況亦可能越趨頻繁。受虐外傭要離開僱傭合約關係,或家暴受虐者離開婚姻關係,同樣將受到沉重的壓力和制度性的「懲罰」。
不少人可能會認為經濟較差、住所較小的家庭可能會有更多機會引起矛盾衝突,但情況不一定真的如此。反過來,從過往新聞報道的虐傭個案中,我們大概有個印象,涉事施虐者不乏來自較富裕、高學歷一族。理論上,這些僱主比家庭背景一般的人應該更有「本錢」「玩」這個僱傭制度,他們不但在財力資源上與外傭分明強弱懸殊,在相關知識及訊息上也有壓倒性的優勢,例如更能掌握相關法例運作、與各單位及執法部門的應對等等。
另一個「家暴」的問題根源是家庭工作。家庭工作(外傭工作)通常包括家務與照顧小孩,其特性就是難以把工作項目仔細、清楚羅列出來,而且如何把每一項目完成、如何才叫做得好,更往往牽涉很主觀的想法,所以有些僱主傾向嚴格控制外傭以確保她們工作質素,但明顯地很多時候會事與願違,負面情緒也自然增多。
尤其是育兒方面,更易起爭執。據報道,Erwiana受虐案中女僱主雖是家庭主婦,但愛子女心切,對家居清潔要求高,於兒子確診對塵埃敏感後情況更甚,但外傭卻未能達到其要求。不難想像,遇上類似情況的媽媽容易會一時間心情煩躁,埋怨外傭,把情緒發洩在外傭身上,精神或身體上傷害外傭。
需知道,大多數情況下,負責管理外傭工作的都是女僱主,當中不少都是在職母親。這些中產母親普遍強調所謂的密集型育兒(intensive mothering)思想,總希望把發自內心無微不至的母愛「實踐」出來,但她們面對家庭、工作兩難處境,無論時間和心力也難以兼顧。在這種矛盾的思想包袱下,母親們身負重任,對自身職業、家務以至照顧孩子,均有極高要求。現時有部份人聘請外傭,也只不過一廂情願把這個難以達成的目標「假手於人」,對外傭工作的期望和要求不期然定得極高,令外傭根本無法一一「達標」。
我把虐傭說成另類家暴,是藉以凸顯家庭生活(domesticity)乃虐傭事件的重要特徵,當中包括住戶空間、家務工作等複雜的矛盾問題。若集中以這個「家暴」的角度上看,我們可以做的是,一方面要認真考慮是否改變現行外傭必須留宿的政策安排,另一方面也可重新檢視外傭在港家庭的身份與地位,以喚醒大眾反虐傭、反家暴的意識。

李子樂
中大亞太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