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會自訂合約不違規

球會自訂合約不違規

【足總回應】
今季本地職業聯賽由港甲升呢為港超聯,但球員待遇未有因此而得到改善,早前曾傳出訂立最低工資的可能,但最終沒有實行,足總行政總裁薛基輔回應指,港超聯不會強制要求球會實施最低薪酬的條款。
目前港超球會仍沿用以往甲組模式,即容許球會簽入業餘球員,像黃耀富這類季初未有班落的球員,炮轟合約大部份條款由球會決定,球員為爭取上陣,就算明知條款不合理,如月薪僅3,000元亦要接受。薛基輔(圖)指出,港超聯的牌照條款未有訂明需要強行規管球員薪酬,球會可以自訂與球員的合約條款,是依據亞洲足協申請亞冠聯參賽牌照內並沒有類似條款,故足總寧可讓球會與球員自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