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一位24歲在酒吧工作的女拳手,放工離開時被一名相熟酒客跟隨,疑借醉將她抱起要求進一步關係被女拳手拒絕,酒客以「做得呢行,預咗架啦!」繼續纏擾。擾攘其間酒客與來接女拳手放工的男子發生爭執,被擊傷頭部報警求助最終被送院兼上埋報紙。雖然出手傷人是犯法,但酒客不只先撩還出口侮辱真正賤,活該被打!
以為在酒吧工作的怎會是正經人家?女拳手一定是出身不好讀書不多喜歡夜蒲的邊緣少女?這位女拳手曾居加拿大,於理工大學護理畢業後分別在瑪麗醫院和伊利沙伯醫院工作過。由於日常工作目睹太多生離死別,加上工作壓力大,由借酒消愁變成愛上喝酒。後來索性轉行在酒吧做女拳手,認為女拳手不是低賤的工作。已有穩定男朋友的她說自己,賣藝不賣身!
講得好!只是太多人習慣戴自己喜愛、反映自己內心思想的有色眼鏡來看人,除了有色,還要是墨鏡,自然加上看不起。以那被打酒客為例,眼鏡黃色是因為黃色思想色心起,看不起拳手的工作,只要俾錢對方就會肯陪瞓。
正所謂人不可以貌相,每個人背後,都有自己的故事,做甚麼工作,誰都有絕對自主權,包括好人好姐有手有腳堅持不工作靠社會養的人。無恥最無敵,攤大手板面不紅氣不喘,位高權重尸位素餐禍港殃民一樣得,日子過得風流兼快活!我等放不下無謂尊嚴講人格的蟻民,只能日日營營役役頻頻撲撲過日子。不過,幾辛苦也好,能為自己的人生打拼添色彩,一個字,值!
要是今次事件的主角性別轉換,是女熟客纏着男拳手作要求,結果會一樣嗎?
凡事兩面看,男女不平等,蝕底的,不一定是女性。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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