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盛行寫「麵飽」

五十年代盛行寫「麵飽」

【約定俗成】
康祥茶餐廳門外的金漆招牌是其歷史證明,該店招牌所用的麵包二字,原先是用上50至60年代盛行的「麵飽」寫法。直至近年有店員稱,懷疑「麵飽」寫法有錯,應是「包」。方老闆之後拭去「食」字旁的金漆修正。不過方老闆笑稱,無法搞清楚是否真的寫錯。
坊間對「麵飽」是否錯字眾說紛紜,快餐店麥當勞因用「飽」而非用「包」,曾引起網民討論,不少舊式餐廳及糕餅店,至今仍沿用「飽」字。次文化堂社長彭志銘指,香港50至60年代,大部份食肆都是用「飽」的寫法,「但唔知幾時開始,社會主流改用『包』字」。他說兩種寫法在港並存共通,認為可視為約定俗成,用飽字不算錯字。但教協理事兼中學中文科主任陳匡正認為,「飽」字另有吃飽的意思,「包」意思較貼近。
■記者鄭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