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職業球會營運困難,每年花數百萬至過千萬在球隊上,旨在爭取成績及推動足運;而老牌球會標準流浪近年為節省開支,以不同「招數」節流,當中包括向土炮及外援「開刀」,安排外援及國援入住劏房之餘,連獎金及出場費亦逐分鐘計算,到底是否刻薄球員,會方與球員各有不同看法。
記者:曾雁平
本地好些有足夠財力的球會,會安排外援租住環境不錯單位,如傑志及東方便安排外援與家人入住東涌及天水圍的大屋苑,而南華則讓外援入住酒店式住宅,也有球會租村屋安頓球員,或是向球員發放租金讓他們自由選擇居住地點。然而流浪則安排部份外援居於西貢井欄樹的球會宿舍,亦有部份外援及國援住在總監李輝立名下、位於旺角區的劏房內。
出場費獎金按分鐘計
上季效力流浪,今季轉會東方的前克羅地亞小國腳美路史拿域,早前接受訪問時承認曾入住劏房:「效力流浪兩季,搬過幾次,初期住在球會安排的獨立單位,後來搬到一間只得百餘呎的小房間,這樣的居住環境當然不理想,但勝在交通方便;上季尾獲總監李輝立邀請,遷入九龍塘大宅住至離隊。」
除美路史拿域外,韓援李吉勳及國援劉松偉上季亦曾入住劏房,今季則有季尾加盟的日援片野寬理及南韓前鋒韓載雄,現時仍住在劏房中,僅百餘呎的房間只有床墊及電視,球員要求才可申請上網服務。除劏房外,有前流浪球員踢爆,與流浪簽約更列明落場才有出場費,當中出場費與獎金是逐分鐘計,更曾經試過後備落場幾分鐘,贏波後只有百多元獎金。
李輝立:球員從未投訴
流浪總監李輝立直認有安排援將住劏房,獎金及出場費亦是逐分鐘計算,這些條款在合約列明,球員沒有理據去投訴或不滿:「試過租屋給幾名外援同住,但他們將地方弄到烏煙瘴氣,遭鄰居投訴,故盡量讓他們分開住。劏房有獨立廁所,地點又方便,球會未收到球員有不滿。外援初來港仍是試用合約,球會不可提供單位讓外援居住,到球員有表現便會考慮。」對於獎金及出場費逐分鐘計,李解釋多勞多得很合理,國內球會亦是以此方式,球員爭到正選便有全份出場費,這是鼓勵球員爭取表現的做法,看不到有任何不妥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