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爆出賣假iPhone 5s事件的旺角先達廣場,再有不良店舖涉嫌將舊iPad Mini當新機賣,一名男顧客上月中招,回家登入蘋果官網查證,揭發該機已過保養期,連機盒亦是iPad2被人移花接木。事主質疑店舖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已向海關及消委會舉報。
記者:郭美華 張鼎和
投訴人蔣先生稱,上月21日在旺角先達商場一間店舖,以3,150元購入一部WiFi+Cellular 32GB白色iPad mini,較巿面行貨機4,200元平近1,000元,「我親眼見店員拆開機盒膠紙,以為係全新機」。原本全新行貨蘋果產品獲蘋果提供1年保養,他稍後登入蘋果官網,輸入機身序號(Serial No)竟發現已過保養期即並非新機。5日後,他以電郵向蘋果公司查詢,獲回覆產品於前年12月出售,保養期於去年12月屆滿。
翌日事主到該店查詢,「佢話唔知情,話自己都係同人攞貨,又話換過一部畀我,叫我一星期後再嚟」。一周後,事主再到該店查詢,這次店員說無貨,蔣要求退錢被拒。事主其後發現機盒有多項與機身不符的資料,例如機盒型號(Model No)顯示A1395,機身卻是A1455,其實據蘋果官網顯示A1395屬於iPad2 Wifi版,並非iPad mini。同時機盒標貼列出該機有Retina Display(即超高解像液晶屏),但事主向蘋果職員查詢證實該iPad mini沒有高清屏幕,他翻查單據更發現收據寫上的購買日期是2013年,質疑店員知情。
事主上門對質 店員封口
本月初他再到該店對質,但店員封口及報警,警員到場了解後列糾紛事件。事主質疑有人用二手貨當新貨賣,更亂貼機盒標貼「我唔知機裏面嘅零件有冇被人換走,如果壞咗我又冇保養咁邊個負責?」他已向消委會和海關投訴,消委會回覆正聯絡涉事商店跟進。
律師梁永鏗表示,產品與包裝盒描述不同已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若警方和海關調查證實店舖發出假單據,或擅自修改購買日期,可被控製造虛假文書罪和訛騙罪,兩者最高刑罰同是入獄14年。海關及消委會回覆指不評論個別個案,但去年1月至今年3月底,海關共立案調查125宗涉及電子產品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個案,當中檢控47宗,8宗向有關商戶發出勸喻信。
消費者驗機方法
•選「設定」內的「一般」及「關於本機」,查看「序號」
•登入蘋果官網www. https://selfsolve.apple.com,輸入產品序號檢查保養期限
•若是新機,保養期一欄應該未生效,若有保養到期日應是二手貨。
資料來源: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