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人中水炮永久損視力港議員促警公開擬購水炮車規格

韓人中水炮永久損視力
港議員促警公開擬購水炮車規格

【本報訊】「水炮瞄準我臉部,我倒地,口內嚴重出血,左眼無法視物」;「很痛,右耳完全聽不到聲音,不斷耳鳴,我怕自己跌倒並遭人群踐踏」……這是2008年南韓一次示威,被水炮射傷的傷者自白。香港警方擬以2,700萬元添置3部水炮車,稱可減少示威者和警察的受傷機會,但外國事例顯示,水炮曾導致示威者永久視力受損、耳膜穿破,破壞力不容低估。
記者:馬志剛 張婷婷

警方或購入奧地利新型水炮車WaWe 10000。

南韓於2008年5至7月發生反對入口美國牛肉示威,警方以水炮驅散示威者,導致多人受傷。國際特赦組織事後找到多名傷者,撰寫報告,詳述警察暴力鎮壓經過,當中不少都是被水炮所傷。35歲的技術人員Kim B是其中一名傷者,他在報告中憶述,當時水炮和人群距離只得5至6米,他面部中炮,即時彈飛數米,致口內嚴重出血、左眼短暫失去視力、臉部腫脹,視力受損。「雖然不是站在前列仍感到水力很強,把我衝開兩三米遠」。

2008年南韓示威者Kim被水炮射中臉,左眼視覺受損。國際特赦組織圖片

或損毀傳媒珍貴片段

當年17歲的女生Lee B與水炮距離15至20米,右耳被射中致耳膜穿破,引起耳鳴,隨後兩周聽力部份受損。她向國際特赦組織憶述:「很痛,右耳完全聽不到聲音,多個小時後仍未好轉。不斷耳鳴,不辨方向。被水炮撞擊了約1分鐘,但周圍都是人令我無法移動,我怕自己跌倒並遭人群踐踏。」
根據該報告指,水炮鎮壓事件,觸發南韓國家警察廳的一個人權委員會,包括學者和民間機構代表的14名成員集體請辭。報告指出,當地使用水炮有指引,包括在不同情況下向示威者發出警告、與示威者的距離10至20米、高角度或流灑式噴射;當直接向示威者噴射時應射向身體中間,不能瞄準面部,避免造成嚴重傷害。但多名被水炮擊中傷者,均證明警方違背指引,例如在5米距離內發射水炮,水柱直噴示威者臉部。
民權監察成員王浩賢補充,攝錄器材大多「怕水」,如果有傳媒在公眾活動拍得珍貴或重要片段,都可能遭水炮噴射而損毀,對新聞自由構成直接威脅。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並非全盤否定警方買車,但警隊拒絕解釋水炮車的詳細規格和使用守則,堅持買車是難以接受,「你買部電話都要睇下個Spec、個芒有幾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