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形同企圖謀殺箍暈鳳姐 嫖客判囚

官斥形同企圖謀殺
箍暈鳳姐 嫖客判囚

【本報訊】患抑鬱的年輕侍應因心情欠佳往召妓,完事後始知現金不足,為求走數竟將鳳姐箍頸兼以膠袋掩面,將她弄暈後逃走。法官昨判刑直斥侍應的行為形同企圖謀殺,猶幸鳳姐大難不死,考慮他在非預謀下衝動犯案,亦願意向鳳姐賠款5,000元,終判囚17個月。
記者:陳美莉
法庭早前替鳳姐(約30多歲)索取報告,揭示她5年前由內地來港後生活困難,為求自力更生不領綜援而賣淫。案發後她自尊受創,感極度焦慮且缺乏安全感,難以相信別人兼影響性工作。辯方求情指被告王智燊(23歲)對自己的惡行深感後悔,並欲向鳳姐道歉。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直斥被告對鳳姐的行為形同企圖謀殺,他未有錯手令鳳姐缺氧死亡,實屬不幸中之大幸,否則要就其闖下的彌天大禍負責,大好青春在獄中度過。

願改過賠償獲減刑

陳官指性工作者須面對性病或身體創傷等危機,法庭有責任保護性工作者,從鳳姐入院之相片可見,其半邊面部出現大面積瘀傷,舌頭亦見瘀,可見被告施以不輕的武力。但他接納被告非有計劃及預謀下犯案,事件僅屬一時衝動,相信年輕的他會痛改前非,其離異的父母亦會合力協助他更生,加上他願意向鳳姐賠償,故額外減刑3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6月20日,到尖沙嘴加拿分道一大廈召妓。被告與鳳姐X議訂以1,100元肉金進行性交易,完事後被告假稱只有兩張千元紙幣要求找續,X致電姊妹期間,被告突從後箍X的頸,X奮力反抗,被告即執起膠袋按壓X面部,令她呼吸困難,不省人事,被告偷去X的白恤衫遮掩傷勢後逃走。
X於個多小時後蘇醒及報警,警方憑鳳樓的閉路電視及被告留下的指模將他拘捕。被告早前在區院承認意圖而企圖導致身體嚴重傷害及盜竊共兩罪。辯方曾表示被告遭女友騙財後患上抑鬱症。
案件編號:DCCC10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