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涌藍天海岸一名保安員與女同事相戀,女友卻對一名已婚男同事有好感,跟男友拍拖11個月後提分手。保安員箍煲不遂,在女友大埔太和邨住所拿生果刀狂插她背部4次,將她殺死,翌日再在工作地點拿菜刀斬傷「情敵」。他去年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上訴庭昨判他上訴得直,推翻原判,但下令盡快重審。
原審法官指引不足
代表被告潘文琛(33歲)的大律師上訴時指,辯方精神科醫生指潘案發時有抑鬱症,妒忌心重,可影響自制能力,潘稱受挑釁才殺害女友羅育如(24歲),但原審法官指引陪審團時,沒講述其精神狀況對挑釁的嚴重程度有何影響。控方接納指引不足,但指若得到妥當指引,陪審團會判潘有罪,要求上訴庭維持原判,惟遭拒絕。
案件編號:CACC152/14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