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樹根倡買國產車讓示威者早「享受」

鍾樹根倡買國產車
讓示威者早「享受」

【本報訊】水炮車的威力、功能以至使用守則,警方至今無清楚解釋。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出席任內最後一次區議會會議,部份區議員力撐買車,有人形容是「遲來的春天」;民建聯鍾樹根更指水炮車必不可少,又建議買國產水炮車減省支出及付運時間,「又平又靚又快趣」,讓示威者盡早「享受待遇」。
鍾樹根強調自己是極力支持買入水炮車,「殺傷力最小嘅催淚彈……噴啲煙佢都話唔鍾意,咪俾啲水佢囉」。他重提佔領行動期間有示威者「出晒盾牌加晒釘」,認為用水炮可以保持雙方距離,免造成嚴重衝突。但他也認為,現時預算2,700萬元車價太貴,「可以買國產吖,又平又靚又快趣」,又指從外國購買交付時間太久,「我驚佢哋享受唔到呢啲待遇,就唔係幾好」。

民主黨不滿繞過立會買車

自稱獨立區議員羅榮焜「譴責」警方購買水炮車是「買得太遲」,更表示「3架太少,應該買13架」,另一獨立區議員馮翠屏指,購買水炮車是「遲來的春天」,希望警隊能加以講解,多作宣傳釋除公眾疑慮。民建聯勞鍱珍亦聲稱,街坊知悉警隊買車,「拍晒手話應該買」。
不過,民主黨張國昌不滿警隊將買車撥款綑綁至整體開支,繞過立法會審議,事前亦無公眾諮詢;公民黨黎志強則批評指佔領已暫告一段落,警方此時提出購買水炮車,是再次挑起事端,進一步破壞警民關係。
曾偉雄否認是繞過立法會申請水炮車撥款,強調每年的預算案都有一項「特別用途車輛」,只要每部金額在1,000萬元以內,即循此途徑申請。他表示,香港警方會參考有使用水炮車的西方先進國家,從而制訂使用守則,包括先行警告、保持距離,及使用時會將水壓從低調到高,讓示威者有時間離開等。
■記者馬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