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燈撞傷人 仁孚員工認危駕

衝燈撞傷人 仁孚員工認危駕

【本報訊】仁孚車行技術員於凌晨時分,駕駛掛有T牌(試車牌)的平治房車,其間超速兼衝紅燈,與一輛載客的士相撞。的士失控撞向燈柱,車上未扣上安全帶的男乘客被拋出車外,四肢重創變形。技術員昨承認危險駕駛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並稱不願今天(23日)在獄中過生日,要求輕判。
30歲被告梁振豪(圖)在前年12月13日,於紅磡必嘉街與機利士南路交界衝紅燈,並超速38公里、以時速88公里行駛導致意外,傷者鄧自寅全身多處損傷,需長時間接受物理治療。
辯方指被告深感後悔欲向鄧道歉,意外後須向精神科求診,事件因一時疏忽看錯前一組交通燈導致,而鄧未有佩戴安全帶亦有疏忽。法官指鄧上車後約17秒便出事,又明言必會判監,案件6月5日判刑待取鄧的醫療報告,准被告保釋。案件編號:DCCC945/14
■記者陳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