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懋慈善基金爭奪龔如心830億元遺產案,昨在終審法院續審。律政司一方指根據遺囑內容,基金只是遺產受託人,須按龔如心的指示行事,若如基金一方所說基金是遺產受益人,一旦基金欠債清盤,遺產便會遭債主吞噬。律政司昨透露,基金現正欠債2億元。
律師:受益人可用遺產還債
代表律政司的英國御用大律師Simon Taube陳詞指,龔如心的遺囑要以整個內容去理解,龔指示整份遺產應如何處理,故基金只是遺產受託人,有強制責任按遺囑行事。受託人的權力有限,即使基金清盤或結業,亦不能利用遺產還債,屆時法庭可以委任另一人做受託人。
Taube解釋如基金是遺產受益人,它將可以決定遺產如何分配。假若基金清盤,它便可以利用遺產還債。同時,只要基金在其權力範圍處理遺產,法庭沒有基礎作干預。
但龔在遺囑表示成立管理機構監管基金,又用「必須」字眼,Taube認為這反映龔的目的,是令管理機構在基金之上,發揮控制角色。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ACV9/14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