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前有團體收到數十宗投訴,指有中介公司以恐嚇等不良營商手法要受害人借貸,從中苛索十多萬元中介費。
56宗經消委會調停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稱,自2013年7月19日《商品說明修訂條例》實施,截至今年2月底,海關及消委會合共接獲99宗涉財務公司提供樓宇按揭、轉按業務而作出不良或具威嚇行為的投訴,只有1宗立案調查及3宗轉介其他機關跟進。
在該99宗投訴中,有29宗因投訴人未能提供足夠資料或理據,又或不涉違反法例等原因,令海關及消委會未能跟進而結案;有56宗經消委會已予調停;只有1宗海關立案調查及3宗轉介其他機關跟進,另有10宗仍在跟進。此外,警方亦接獲60宗涉及借貸罪行的個案,但警方並無就是否涉及樓宇按揭或轉按業務分類。
蘇錦樑解釋,每宗個案皆有其獨特性,是否構成個別條例下的罪行,須根據個案事實判斷,不能一概而論。海關會繼續留意市場趨勢,採取適當執法或跟進行動,而警方亦十分關注非法放債活動,並在近年多次採取行動打擊有關行為。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