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方案公佈在即,撬票言論「無厘頭」不斷湧現,泛民企硬不斷聯署,建制派虛張聲勢不斷民調,前戲紛紛,卻無高潮來臨。縱觀形勢,政改敗局似乎已定,而且是兩敗俱傷。中央給香港以普選民主,卻被以A貨為由遭到拒絕,習大大情何以堪?民主派多年苦苦追求一人一票的熱情,被8.31決定一瓢冷水潑滅,更重要的是否決方案後,重啟政改的路依舊茫然。原地踏步造成的精力和時間成本的損失,或令不少民主志士沮喪,從此心生退意。
主張對政改方案「袋住先」的民主黨成員黃成智在與公民黨梁家傑的辯論中,質問到:「請泛民的朋友告訴我,否決後應點樣去做?」梁反問黃:「點解唔問共產黨,要問我嘅?𠵱家我揸住個權咩成智兄?」梁先生一個「權」字,道出了政改困局之痛,即人權和主權的對抗。
以往主權在君,朕即國家,而今主權民賦,已成為越來越多國家政權正當性的理由,主權來源於人權,受限於人權,同時也為保護人權而存在。但中國依然是前現代社會的執政邏輯,主權通過暴力獲得並維持,國際社會雖然在不斷批評這種主權僭越人權的現實,卻無法否認大陸一黨專制下的主權國家屬性。
主權國家,不一定是民主體制,但要實施政治民主,卻非主權國家不可,這是美國耶魯大學教授胡安.林茨20年前在《民主轉型與鞏固的問題》一書提出的觀點。林茨認為:「沒有國家就沒有現代民主」,他特別指出,1997年後香港的基本立憲權交回中國,其政治權威的有效性將受到極大限制。在解釋一國兩制時,他認為一國的內涵應該是「State」(政體)而非「Country」(國度),而獨裁政體下,香港「不可能產生一個有效運行的民主政治亞體制」。
同樣是分析香港從屬於大陸主權的問題,相比林茨對「亞民主」的負面評價,北京大學的強世功教授卻給過頗為正面的想像。強世功認為,一國之「國」被翻譯成country而不是state,「是精確地把握了一國兩制的思想精髓」。這裏「中國」的精神氣質「不能用現代主權國家的理論來思考,它不是單純的法律(政治)組織,而是一種文明秩序」,即如香港大學的陳弘毅教授所說,在同一種文明秩序中,香港是一個「準國家」的政治實體。
「準國家」之後,又有香港學者沈旭暉提出香港政制的「次主權」性,資深媒體人練乙錚曾撰文〈次主權是個好東西〉予以附和,呼籲北京放棄「主權」迷思,認識並接受「次主權」觀念,重構兩岸權力框架。對於香港這個「理想的思想實驗室、體制試驗場」,次主權或亞主權的概念,亦不妨深入討論和實踐。
亞民主、準國家、次主權,都是在闡釋香港憲制的特殊地位:既不同於內地單一制集權模式,具有高度自治的發展空間;但又始終擺脫不了黨國主權的影響。在這種憲制模式下,真普選有如鏡花水月,而準普選或將成為港人的次優選擇。好比渴者面對半瓶水,現實主義者會倍加珍惜,理想主義者卻因看不到滿瓶水,甚至將半瓶水也要倒掉。那種將2017年一人一票選舉等同無法治、無自由的北韓選舉,就是要將港人近三十年爭取民主的成果全部清零的說法。
政權認受需官民持續互動
在反對「袋住先」的聲音中,普遍認為如果特首是在中央控制出閘的候選人中產生,經過一人一票選出後,就會具有虛假的民意認受性,令特首可以挾民意幹出許多只遵北京聖旨而不顧香港利益的壞事,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觀點。假定公民提名的方式被中央接受,以阿爺和建制派財大氣粗的勢力參與選舉,以及泛民人士從政經驗不足缺乏競爭力、只能陪跑的現實,建制派候選人勝出亦是大概率事件。如果這樣,公民提名產生的特首,就不會挾民意幹壞事嗎?
認受性(Legitimacy)不僅僅是對公共權力被動的順從,而且還有對其正當性的追問,亦並非選舉結束便萬事大吉,更重要的是公民與政權持續的互動和契合過程。不管是競爭性充份的公民提名,還是競爭性受限的8.31框架下選舉程序,其民主成效的取得和維持,都離不開這個互動和契合過程。這個過程,不僅可以發現「眾意」(Will of all)的多數,還是形成「公意」(General will),即包括少數在內之共識的必要途徑,而共識,才是構成穩定政治共同體的基礎。
倘若林茨教授的「沒有國家,就不可能有現代民主」此話成真,而「亞民主」、「次主權」理念下的「準普選」試驗又要被否決,香港民主何去何從,或許沒有人能夠回答。
沈舟
獨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