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3歲女童在網上變身援交女賣淫,向恩客訛稱已17歲,父親後來發現她寫下接客時間和地點的記錄,甚至避孕藥空盒,遂主動報警,4名嫖客相繼被捕。其中3人昨承認一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嫖客之一17歲中六男生直言從未拍拖,因對性好奇才衝動犯案。
記者:蔡少玲
承認控罪的被告包括17歲中六學生首被告羅冠麟、51歲任兼職地產經紀的第四被告盧成禮及19歲中六學生第五被告符嘉豪,下月6日判刑。餘下的22歲大學生次被告蔡偉麟則否認一項非禮罪受審。
控方案情指,年紀最大的第四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吓!13歲?唔係呀?」第五被告則說曾問X年紀,X反要他猜,他更稱今次是他首次性交。
稱從未拍拖對性好奇
辯方指首被告今天(22日)需參加中學文憑試,案件令他困擾,他曾取得學校獎學金。第四被告則已離婚,要獨力照顧7歲兒子。第五被告在體育科表現超卓,曾在全港運動會中奪得鉛球和鐵餅獎項,並指他因從未拍拖,對性好奇才衝動犯案,他事後喜歡了X,更想與她發展男女朋友關係。
X案發時13歲,去年7月於援交網站上載自己的資料,表明可提供性服務,但謝絕性虐待和肛交。同年7月29日,首被告致電約X,X自稱已17歲,並到首被告柴灣寓所性交和口交,事後收取肉金2,500元。
翌月,X在同一個網站認識第四被告,二人在8月見面及進行性交易,X事後獲得1,200元。第五被告則在線上遊戲認識X,9月二人見面後往賓館開房,但沒有金錢交易。
稍後,X父親在家中發現她接客時間和地點的記錄,還有避孕藥空盒,擔心X賣淫遂報警。警方憑X提供的電話記錄,在9至10月間先後拘捕4名被告。案中34歲第三被告劉新杰早前認非禮罪,判感化一年。
案件編號:KCCC388/15